为规范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公平竞争审查,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,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近年来,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勇担当、补短板,试点规范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公平竞争审查,取得积极成效。
优化体制机制,构建工作新格局
一是强化组织保障。自2017年出台《关于建立萧山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》以来,萧山区初步构建“1+ 23+22”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新格局,即1个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,23个部门、22个镇街全部纳入成员单位,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,实现条抓块统,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。
二是强化人才保障。组建公平竞争审查专家人才库,包括律师、专业执法人员等6人。健全各成员单位内部特定审查机构、联络员和审查员管理制度,由法制员担任复审工作,提升审查质量。全面打造专家人才专业支撑、成员单位协同落实的“双链驱动”公平竞争工作体系,共同参与政府特许经营细化规则起草,深入研究4个政府特许经营项目问题症结,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。
三是强化制度保障。在全省率先出台《杭州市萧山区公平竞争审查集中审查制度》,统筹完善公平竞争会审、举报受理回应等7项配套机制,深入推进审查县乡二级覆盖,持续拓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广度、深度和规范度。发布全省首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提醒约谈制度,通过行政提醒、约谈、移送纪检等多项保障措施,丰富公平竞争审查梯次监管工具,完善全链监管机制。逐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和常态化,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
坚持改革创新,提升审查新效能
一是出台操作指南,细化审查规则。围绕审查重点编制操作指南,从适用范围、授予方式、准入条件、遴选标准、经营期限、其他规定等六方面明确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。明确三大类八个领域十四个政府特许项目的适用范围;明确招标、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的授予方式;明确不得以特许经营为名增设行政许可、增设行政审批项目或审批环节等的准入条件;明确项目运营方案、收费单价、特许经营期限等可作为重要评分标准的遴选标准;明确不超过40年以及对投资规模大、回报周期长项目可以适当延长的经营期限;要求遵守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商品要素自由流动、生产经营成本、生产经营行为的其他规定。
二是制定专项专表,提升审查质效。聚焦公平竞争审查薄弱环节,制作政府特许经营领域专项公平竞争审查表,细化该领域十三条具体详细的审查内容,进行必要项和禁止项正反对照审查,着力减轻审查人员的审查负担,有力杜绝人为疏漏提升审查质效,确保每一个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公平公正。
三是规范招标代理,强化源头预防。招标是政府特许经营的授予方式之一,萧山率先开展对全区60余家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训教育,从政府特许经营六大审查标准角度解读招标公告、评审办法、协议内容的起草要求,建立事前预防审查机制,规范项目文件起草稿,源头预防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,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,为潜在投标人创造平等参与竞争的交易环境。
注重实绩实效,激活营商新动能
一是聚力清存规增,强化刚性约束。严格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增量政策措施审查,做到应审尽审,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排除、限制竞争问题。今年以来审查新增文件572份,同时抓好存量政策措施清理,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,抽查存量政策文件100份,目前已废止10份、修改调整25份。针对政府特许经营项目问题成因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,制发提示函,提醒各政策制定机关授予特许经营权必须通过招标、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,不得以一事一议、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将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直接授予特定经营者。
二是聚力宣传引导,释放制度成效。抢抓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施行契机,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发改等部门协同,及时召开联络员培训会议,提升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审查能力,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宣贯,打好“内部共识+外部监督”组合拳,压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,充分释放提振市场信心的制度成效。
三是聚力破除壁垒,激发社会活力。通过规范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公平竞争审查,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授予特许经营权,打破了由国有企业垄断特许经营项目的局面,破除了民营企业进入政府特许经营领域的“隐性壁垒”,保障了民间资本投资权益,激发了社会创新和创造的活力。